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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发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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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王发军,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二零二四年七月至今任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系统性迫害中,最严酷的部分大多发生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翻看明慧网,在山东省看守所、监狱里的罪行记录无论是数量还是邪恶程度都可谓触目惊心、罄竹难书!王发军就是这些罪行的第一责任人!

一、不把人当人看的邪恶手段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梁敬达指示监管犯人:“不要拿他们(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人看……”显然这位梁监区长对迫害政策“深得要领”——中共邪党就是要把人变成“鬼”——在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发军的指挥下,其下辖各监狱、看守所对此都“深入贯彻”且各有“发挥”。所采用的手段自然也都是魔鬼才能采用的手段,包括且不限于:“禁止洗漱、剥夺探视、长时间奴役、冻、饿、罚站、关小号、拳打脚踢、扇耳光、上夹棍、鞋底抽、挠脚心、电击、坐铁椅、上绳、吊铐、剥夺睡眠、开水烫、烟头烧、敲打全身敏感部位,脚踩手背、脚踩脚背、脚踩头部、脚踩脖子、用脏布塞嘴、掐脖子、跪圆木、野蛮灌食,手抠肋骨,封锁门窗放大电视音量、长期蹲厕所、禁止如厕、灌药、下毒”等等等等,以至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吃、喝、拉、撒、睡,坐、立、行、卧、走”等一切都会被利用来当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卑鄙阴毒,残忍隐晦!

以下部分案例:

◎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集训队(十一监区)半夜经常的一幕:在集训队音乐响起后,经常能听到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集训队打法轮功学员了!”“集训队打人了!”等喊声。还经常听到恶警、邪悟者的吆喝声、辱骂声,经常能看到法轮功学员被拖进医院,被强制抬到车上送到济南警官医院(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医院)。

◎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丽,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期间,在腊月的一天被犯人陆梦(陆梦在进监狱前,是练拳击的)折磨到半夜。李丽嘴里溃烂,抹布塞着,被死死地勒着毛巾。陆梦把两盆凉水从头顶灌下,又把窗户打开,李丽当即冻得直打哆嗦。陆梦还故意说,你哆嗦什么?李丽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在寒冬腊月里冻了一夜。

◎蒙阴县法轮功学员伊淑玲,被关进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二楼西15号小黑屋,吸毒犯王波娜用脚踩她的手,恶警徐玉美对王波娜说:“你们给我好好地整,给你们加分。”伊淑玲在里面被关了近一个月。狱警指使着犯人不让伊淑玲炼功,强制劈着她的双腿让她几近呈“一”字形大劈叉。犯人李侠(微山湖人)、犯人马洪云(青州市人)、犯人聂锦青等人把她的两条腿分别卡在塑料凳的下面,她们坐在塑料凳上,强行将伊淑玲的双腿“一”字劈开,再把伊淑玲的两只手架起来;还有一个人坐在伊淑玲身后,专门用手抵着她的喉部,以便不让她喊“法轮大法好”。伊淑玲的手脚都被束缚着,胡昌红(蒙阴县人,伊淑玲的高中同学。)还把伊淑玲她的五个手指硬掰、死命地掰,肆虐地折磨。

◎法轮功学员黄春玲,在山东女子监狱遭到暴力“转化”。二零二三年,监区长唆使包夹(刑事犯人)将黄春玲的两腿弯曲,使两膝盖并拢,上面卡上一个小塑料凳子,刑事犯张君在凳子上面使劲用力压,凳子的底部有横竖成格的塑料底梁,这些底梁象刀子一样薄,卡在膝盖上。黄春玲膝盖象被刀割的一样!

在十一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黄春玲绝食拒绝看造谣污蔑法轮功的视频,监区长徐玉美指使几个犯人把黄春玲按在地上,用勺子撬嘴灌食,拿勺子使劲捣她的口腔和牙齿。这过程持续了四十多分钟,口腔上颚和两腮粘膜全被捣烂。

◎法轮功学员展中香,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期间,二零二一年一月遭犯人张玲玲等四人拳打脚踢、揪头发按倒桌子上,两个人把展中香胳膊往后一拧掀到后背上,疼得展大喊。之后逼坐小板凳,但只能坐小板凳的三分之一,两脚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稍有活动就会被呵斥、跺脚、辱骂,晚上到深夜才让上床睡觉。刚睡着,就有上岗人员进来弄醒,近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一晚上被弄醒三次。其间,展中香曾被崔丽丽、杜露莎、宋春梅等犯人拿擦厕所抹布堵嘴。几天后又开始不让展中香上厕所长达十七个小时,展中香被憋的一夜没睡。后来,展中香被第二次关入小号迫害,不许洗漱。每天被逼坐小板凳十五、六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坐得臀部火辣辣的,皮都要粘到裤子上了。(展中香从监狱回来两年不能坐硬凳。)时值盛夏,不能洗漱,长时间并腿坐立,致使上身起痱子,下身起疖子,动则磨出血,浑身黏汗,衣结盐粒。

◎山东省监狱高度戒备区是关押重犯的地方,每个监舍都是禁闭室,里面几个大灯很亮,窗户很小,墙面是软包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坐小板凳看污蔑大法的视频,限制洗澡,喝水,活动和出屋,晚上还要值两小时“瞪眼岗”,被记录组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十一监区长梁敬达把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全集中到六楼高戒区,并叫嚣不要把他们当人看,不能让他们舒服。二零二三年新年后,杜兆财等法轮功学员早晨要早起半个小时,晚上要晚睡半个小时,中午不让休息,小板凳从早坐到晚,晚上还要值两小时“瞪眼岗”。大约四月份,杜兆财被迫害出现右脸面瘫,头部剧烈疼痛不止十几天,属于神经性头痛,嘴歪眼斜,每次上床躺下时都是天旋地转的,右耳几乎是平的,比左耳明显大很多,且痛,没有听觉,走路困难,不能直线行走。即便如此,杜兆财仍旧和别人一样坐,一样值“瞪眼岗”。对法轮功学员们的这种迫害一直持续到六月,长达四个月,杜兆财低压最高到130,高压200多。有时候晚上睡不着觉,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身体瘦弱。

二、最大限度调动人性中的“恶”——精密的迫害制度

须指出:前文所述在监狱里发生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绝非偶然现象或个人行为,是由系统性的邪恶政策为主导的普遍现象。中共邪党对“监管”场所的各种明规暗则,使狱警和包夹们“变好需要勇气,行恶得到奖励”。作为这些邪恶规则的制定者,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发军当然罪责难逃。

1、制度性的鼓励行恶

山东省女子监狱制定详尽的迫害计划及与之挂钩的狱警晋升机制——逼迫、诱使狱警行恶。十一监区监区长徐玉美在实施迫害的开始先召集各狱警,召开所谓“敌情分析会”——了解每个法轮功学员的情况用以制定迫害方案。狱警们领到迫害方案后,再利用、逼迫刑事犯们不择手段的去“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卖力,徐玉美于二零一九年由副区长被提拔为十一监区的区长。

另外就是运用减刑加分的罪犯考核机制鼓励犯人行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包夹罪犯都是狱警从一批一批新入狱的罪犯中经过洗脑,邪恶的培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后,挑选出来的。往往是最没有人性、最没有道德底线、最无知、最无耻、最下流的社会上的地痞无赖流氓,还有贪腐犯(贪官)、经济犯、可恶的宗教痞子这类人中败类更容易入选。这些罪犯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可以免除下车间去干超长超强度的劳动,同时会得高分数的减刑奖励。这部分犯人大多数原本就不明是非,经过狱警的操纵蛊惑、灌输谎言和歪理邪说,个个成了狱警的牵线木偶和害人机器。如山东省(男子)监狱“包夹”罪犯群体构成为例:

▼杀人犯孙友达,30多岁,1.90米以上,被判死缓。
▼毒品贩子徐超, 30多岁,因贩卖毒品被判十五年。
▼杀人犯陈建友,50多岁,被判死缓。
▼盗窃犯刘怀良,因偷盗被判十二年,此人阴险,狡诈。
▼杀人犯赵刚,30多岁,佛教痞子,因犯杀人罪被判十五年。
▼吴金大,佛教痞子,金融诈骗犯,被判无期,
▼王贵团,50多岁,经济犯罪,被判十五年,为了减刑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鞠勇,佛教痞子, 40多岁,济南市人,被判无期。
▼陈生生,50岁左右,福建省人,佛教痞子,毒品贩,被判无期。
▼吴克军,50多岁,章丘市法院执行庭公务员,因贪污罪被判十五年。

中共邪党的《监狱法》虽然堂皇声称:(狱警)不得将监管权力转交他人。事实上中共监狱里各种“杂役犯”就拥有指使其他犯人各种权力,只不过“包夹”罪犯这个畸形群体被监狱制造、利用专门从事迫害法轮功学员。罪犯群体里也是等级森严,许多因背景、关系“上位”的“大犯人”俨然以狱警自居,成为狱警的代言人,主动为迫害出谋划策,甘当打手,如:

▼吴金大,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领头恶人之一,是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子之一(另一头子是尹军,基本所有的包夹都听其差遣)。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吴金大安排犯人王金峰、李文达和赵刚熬(即不让睡觉)法轮功学员朱同桂,总共熬了三、四天,没让朱同桂睡觉。

▼犯人陈生生、赵刚、孟呈文、施德善,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下旬开始找法轮功学员李成民、曹国贞、刘乃伦“谈话”,中午不让学员睡,晚上“谈话”经常到十二点或一点,基本每天都是如此。

▼恶人王金峰,刑事犯,找法轮功学员朱同桂“谈话”,九月中旬一天,他熬到凌晨3:50,才放朱同桂回去睡觉。

2、严密的“互监制度”

在迫害过程中有这样的一幕:当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质问:“你们谁能告诉我,当时对你们的“转化”不是用这种(邪恶)方式来达到目的的?你们谁是心甘情愿的?”(犹大)包夹们面面相觑,脸上一片茫然,没有一个吱声的,有的亏心低下了头。此时(包夹)张敏心虚地叫嚷:“你没有资格知道这些。”想必张敏们知道,如果自己不“表现表现”,传到狱警哪里会是什么结果。

3、制度性的“物资匮乏”引诱作恶

为了巩固所谓的“转化”,狱警逼迫违心“转化”的学员“转化”其他人,即所谓的“帮教”,以此试探此人是否真“转化”,每月给四、五十元零花钱,监社长再多一点来引诱她们发挥“作用”。用联号、监社长的身份是替她们管理监舍。如果不做所谓的联号、帮教、监舍长,即使自己账户上有钱也不让花,只能买日用品。

“包夹”组成,有刑事犯人,也有“犹大”——被迫妥协的曾经的法轮功学员。但无论是什么类型,当被邪恶裹胁着参与到迫害当中去,就如同堕入人性绞肉机,越变越邪,越变越恶。从麻木沉沦盲目顺从,到在行恶中变异亢奋彻底魔化,最终堕入无间地狱。我们在慨叹法轮功学员坚贞不屈意志的同时,也对狱警、包夹们良知的挣扎与殒灭摇头叹息。

三、手段阴毒无底线——下毒

中共对法轮功群体犯下的反人类罪,集中体现在一项独特的“政策”——下毒!——以国家之力不能扑灭人们心中的正念,就以国家之力将凶残下劣推向极致!

初时,人们可能不敢相信,然而无数证据表明:这罪行不但存在,而且遍布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各个场所。
山东省监狱、看守所就积极执行了这种灭绝人性的政策。

多年来,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一被关进山东省女子监狱这个黑窝,就会被“查体”,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被“查出”各种“疾病”,狱警会指示犯人把不明药物偷偷放在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

◎山东省女子监狱在一次打饭分饭时,包夹犯人卢梦和崔东君在偷偷往法轮功学员宋云和赵玉红的菜碗里放药,边放边说:“行了,吃了这个药,就老实了。”崔东君对杀人犯周洪曼(青岛城阳区人)说:“以前真没把这药当回事,没想到这么厉害,吃了就见效。咱们洗澡的时候,你没看到陆雪琴,她胸以下的皮肤都是黑的,就是吃这个药吃的,到现在还没变过来。”

◎二零二三年五月,明慧网报道了一位法轮功学员的自述:在济南女子监狱一天喝十几杯水还是渴。我以为是水质不好,后来监狱每人发一包菊花让泡水喝,我的杯子泡一次水菊花变成宝蓝色,泡第二杯水菊花变成黑色,水比平时多了一股菊花香味。我也没多想,那时我脑子昏昏沉沉有些抑郁、不转弯、发僵。我又把我的菊花用别人杯子泡,没有变色。那时杯子是按床位排列,统一放在一个架子上,架子上标有每个人的名字。我问狱警我杯子泡出的菊花为什么是黑的,她一惊看向监舍长,监舍长看着桌子,回过神来对我说:“我也不知道。”几天后监舍长对我说,不要在意,某监区某某的杯子和我一样。这说明受害的不止我一个。从那时起,我尽量不用我的杯喝水,渴急了就用别人的杯子少喝点,再就是吃完饭用饭碗喝点(其实饭碗也好似有名字的)。从去年(指二零二二年)冬天我开始背《转法轮》,我身体变化很大,头脑清醒了很多,以前的事慢慢理顺,能想起来了,所以我今天把它写出来,曝光邪恶。

◎山东德州市看守所强制法轮功学员吃不明药物。山东省德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琴,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被非法关押德州看守所期间,张秀琴被逼强吃所谓“降血压”无名药物等,不吃就给戴手铐、脚镣。张秀琴回来后不长时间,腿上就开始红肿溃烂。

◎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玲女士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被逼一天三次吃药,她不吃就会被三、四个犯人拧起来强制灌下去。王玉玲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左右出狱。出狱后的王玉玲,浑身一直非常难受、无力,非常虚弱,她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每到晚上就更加难受,有时难受的受不了,就大声喊叫。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王玉玲突然昏迷休克,被送进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器官衰竭。二零二四年十月七日,王玉玲含冤离世,终年74岁。

济南监狱十一监区有一部分法轮功学员被狱警认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每个月都会有个人服药的签字记录,监室的联号们在传递那个签字本子的时候,翻阅看了之后私下里捂着嘴偷着说,服用这种“营养药”的在十一监区占四分之一。

◎济南监狱十一监区每个人在走出监狱大门口时,带的准备路上喝的水全部被看门的武警倒掉,一滴也不准带出去。而且凡是去,过狱警办公室的人都会看到,每个狱警的桌前都放着一个矿泉水饮水机,狱警根本就不喝一滴监狱里的水。其实,山东省女子监狱对所有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不论是“转化”与否,都一概实施无差别的药物摧残,这种无差别的隐形的迫害基本没人知道。邪恶的具体做法是,用几把超大的老式暖水瓶,装满热水,把预备好的破坏、摧残学员的药物泡进水里,等药片完全溶进热水之后,趴在监舍的门口大声问,有谁需要喝水?还特意假惺惺地解释,这是警察值夜班时喝剩的水,倒掉了可惜。大部分学员不经意间都会要上一小杯热水。就是这半杯热水,导致有一些法轮功学员在回家之后,出现:1)发困、害怕、记忆力明显减退;2)胃胀、饱、消化不良;3)大脑发胀、不清醒、视觉模糊、心慌憋闷、大脑几乎失去理智;4)四肢发木、僵直、发凉等等。

这种令人发指的药物摧残对法轮功学员是无差别的迫害,即使得到狱警高度信任的“犹大”们,也一同在喝这种药。

四、从“精神摧残”到“肉体消灭”

魔鬼们动摇不了修炼者对大法的坚定信念,便丧心病狂的要夺去修炼者生命。有多少由于监狱、看守所的迫害而失去生命的大法修炼者,现在难以统计。但就已知确实姓名的数千罹难者,几乎99%都与监狱、看守所的迫害相关。

◎法轮功学员王忠实,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被劫入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迫害。期间,他长年累月被迫长时间坐“小板凳”,几乎常年在小黑屋不见天日,不能远视,睡眠少,不能活动,生活条件差,被强迫看充斥着扰乱、辱骂、诋毁等不良视频,最终他身体出现病状,没有得到监狱及时救治,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被迫害致死,终年71岁。

◎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63岁,二零二四年十月中旬,林建平被绑架到济南女子监狱,林建平不放弃信仰,拒绝“转化”,遭到多种酷刑折磨:被勒脖子几乎窒息、野蛮灌食险些送命、关小号、打毒针、抓头发撞墙角、扒光衣服侮辱等等。林建平被迫害的神志不清,二零二五年大年初二,家属接回。二月十三日晚,林建平含冤离世,终年63岁。

◎法轮功学员李凤英,女,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被劫持入山东省女子监狱。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李凤英被迫害得身患淋巴癌和子宫癌,但监狱方以她坚持信仰不“转化”为由,一直不放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凤英含冤离世,终年52岁。

正常社会里的监狱,是为彰显正义、惩罚罪恶所设。在中共邪党治下的中国大陆,监狱却成了人性的炼狱,恶鬼逞凶的乐园。作为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在山东省监狱里每一个角落里发生的罪恶,王发军都必须得负责。然而中共邪党的目的是毁灭全人类,作为迫害法轮功工具的狱警、“包夹”和大小王发军们,其实也都是受害者——被中共邪党利用,犯下如天罪业,最后在报应临头时彻底毁灭!

'王发军'
王发军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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